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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九龙坡金凤镇一名3岁的男孩向九龙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爸爸”每月支付他1500元抚育费,直至他成年。在庭审中,经过进行亲子鉴定发现,小男孩却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记者今天从九龙坡法院获悉,九龙坡法院日前据此驳回了小男孩的诉讼请求。 女子王丽(化名)家住九龙坡金凤镇。5年前,20多岁的她与40多岁的男子冉强(化名)相识。进过进一步的交往,两人互生好感,住在了一起。 2007年底,王丽非婚生下一名男孩王东(化名)。由于冉强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王东出生后就随母亲和外婆住在一起。同时,冉强拒绝给王东抚育费。 去年10月,王东向九龙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冉强从去年9月开始,每月支付他1500元的抚育费,直至他成年。 去年10月底,九龙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冉强辩称,他与王丽同居期间,王丽还与其他男子有暧昧关系,王东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由于双方对王东是否为冉强的亲生儿子分歧很大,双方最后同意进行亲子鉴定。 两天后,鉴定结果显示,冉强确实不是王东的生物学父亲,九龙坡法院据此驳回了王东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