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笔迹鉴定:各种笔迹真伪鉴定,包括伪装、摹仿等。
2、印章印文鉴定:文件上各种印章印文的鉴定,包括公章、私章、专用章等。
3、篡改文件鉴定:原真实文件被施以某种手段导致其内容发生改变的文件,包括添加、涂改、擦刮、消退、拼凑、换页、掩盖等。
4、印刷文件鉴定:打印文件、复印文件、传真文件等。
5、朱墨时序鉴定:即文字与印文形成的先后顺序
文书物证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委托书:列明送检材料和鉴定事项;同时列明鉴定文书份数等要求。如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列明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2.鉴定申请书:供鉴定人了解鉴定申请人对检材的异议和具体鉴定要求。
3.案件情况简介:可提供起诉状、答辩状、笔录等诉讼材料。
4.当事人对检材文书形成过程的陈述:主要用于固定检材的形成过程,使鉴定更具针对性,同时对于之后的证据采信也会起作用。
5.既往鉴定情况:如已经鉴定过的,提供过去的鉴定文书,供鉴定人了解情况,启动相应的鉴定程序。
6.检材(需鉴定的文书):尽量提供原件。
7.样本(供比对文书):尽量提供原件。笔迹鉴定除让当事人当庭书写外,同时注意收集留有被鉴定人签名和字迹的笔录、送达回证及案前书写材料。如需由鉴定机构提取笔迹样本的,应要求被鉴定人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