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机动车数量激增,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增多。《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入刑后,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酒驾力度加大,酒精检测量骤增。我省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发挥优势,开展酒精检测工作,在服务于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活动中成效明显。

发挥鉴定功能作用,为交警部门执法提供保障。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以新法为契机苦练内功,先后建立法医毒物实验室,目前已有多名司法鉴定人从事法医毒物鉴定(含酒精检测)工作,2014年共完成法医毒物鉴定(含酒精检测)案件数千件,同比增加216%。为应对酒驾入刑后的形势发展,我厅在今年出台《法医毒物(乙醇)检测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规范司法鉴定行为。
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满足交警部门的快速检测需求。某县一起酒驾案件中,交警部门拦停一位吴姓车主(姓名系假名),经呼气检测血液酒精浓度达87mg/100ml, 由于公安鉴定部门警力不足抽血检测距事发已1个多小时,检测结果为47 mg/100ml。为此当地交警部门积极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将部分案件委托给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缩短了酒精检测的时间,缓解了公安鉴定部门的压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

提高鉴定科技能力,为交警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司法鉴定机构拥有的气相色谱仪检测技术能够准确地检测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辅助公安机关判定案件事实。某地一起酒驾案件中,当事人李某被城南大队民警拦截,经呼气检测血液酒精浓度达124.1mg/100ml远高于醉驾标准的80mg/100ml,被迅速送往司法鉴定所进行气相色谱仪检测,气相色谱仪检测结果为5 mg/100ml属于未酒驾。根据仪器检测结果以及对李某的询问,证实其由于身体不适服用过藿香正气水,为非饮酒性酒精摄入,证明了李某的清白,体现了司法鉴定的科学性。
规范检测委托方式,体现了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为维护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和公正性,采取鉴定样本编号制而非实名制,有效杜绝“托人情”现象的发生,使司法鉴定工作得到了公检法等部门的一致认可,也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提高了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